2024年,奎屯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支农惠农政策,高效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有序开展,让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
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2024年奎屯市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982万元,其中拖拉机14台、补贴资金38.9万元,喷雾机7台、补贴资金5.39万元,联合整地机2台、补贴资金2.95万元,犁2台、补贴资金2.25万元,施肥机4台、补贴资金7.2万元,辅助驾驶系统5台、补贴资金2.64万元,全混合粮制备机1台、补贴资金1万元,残膜回收机1台、补贴资金0.3万元,播种机4台、补贴资金3.352万元;共补贴机具40台,收益户25户,拉动农民投入251.7万元。
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服务到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施取得了满意结果。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为确保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衣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策宣传、补贴申请、登记审核、受益公示、企业供货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真正使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
二是制定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机补贴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操作程序,保障项目质量,充分发挥了农机补贴项目效益。
三是认真执行受益对象公示制度,将补贴目录、操作程序、受益者和补贴落实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坚持补贴目录内的产品由农民自主选择,严禁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维护农机市场的公平秩序。
三、成果明显,效益良好(宏观引导)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
一是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调动了农民购买新机具的积极性,农民购置热情高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仅调动了农民购买机械的积极性,更好的增加了创业增收能力,形成了自我发展的机制。
二是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牧民购买重点转向了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和关键、急需的农机具,有效地推动了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提高了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机大户的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为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创造了条件。
奎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