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发展中心),各相关企业:
自2021年7月27日我区开启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以来,经形式审核,陆续审核公示公告3批次合计13656个投档归档产品。其中,未通过产品88个。因疫情原因,我区分别组织了两次视频约谈,根据约谈及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依据原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及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规定,经研究对在自主投档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云南精旭农机制造有限公司93QS-9、93QS-15青贮切碎机、云南靓耀农机制造有限公司93QS-9、93QS-20青贮切碎机、湖北华联机械制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HW-500饲料混合机等共计3家农机生产企业5个产品的补贴资格。
云南精旭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和云南靓耀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档归档上述产品时存在上传不实信息,高套补贴额等违规问题,属较重违规行为。湖北华联机械制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档9HW-500饲料混合机的混合室容积小于归档参数,属于低档高投,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青岛鲁耕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阿拉尔天典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其他9家企业投档的83个产品,存在上传的承诺书或铭牌不符合要求等操作错误,经约谈培训,重新投档,均整改到位,予以审核通过并通报批评。
请上述企业认真汲取教训,严格依照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发现投档异常情况及时主动报告纠错,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请其他企业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涉事企业所有补贴产品的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关于自治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 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公告.doc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