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21年报废回收企业公告
为保障我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NY/T 2900-2016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0〕151号)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申请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六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和实地核验。
经审核评定,确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乐鑫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乐鑫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博乐市分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县分公司、博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温泉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分公司、精河县捷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为博州20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承担我州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博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