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实施情况公告
2021年精河县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精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各乡镇、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补贴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现将精河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资金分配情况:
2021年分配给我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2020年剩余资金161.581万元。2021年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461.581万元。
二、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中共计投入购机资金2443.6796万元,投入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计460.0620万元,购机者自筹资金1983.6176万元。全年受益户102户。补贴各类农机具135台(套)。
其中:(一)动力机械15台(架),使用补贴资金55.34万元;
(二)铧式梨4台(架),使用补贴资金4.05万元;
(三)喷杆喷雾机5台,使用补贴资金3.85万元;
(四)铺膜播种机55台(架),使用补贴资金45.442万元;
(五)棉花收获机5台(架),使用补贴资金220万元;
(六)农业用北斗终31台(套),使用补贴资金18.6万元。
(七)割草机2台,使用补贴资金2.4万元。
(八)打(压)捆机6台,使用补贴资金12.96万元。
(九)果类蔬菜收获机4台,使用补贴资金25.5万元。
(十)青饲料收获机6台,使用补贴资金70.32万元。
(十一)条播机1台,使用补贴资金0.6万元。
(十二)饲料混合机、饲料制备机1台,使用补贴资金1万元。
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二0二二年一月二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