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按照《关于开展农机春耕生产实地调研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2﹞6号)要求,派出3个调研指导组,赴南疆五地州和哈密市、吐鲁番市就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培训工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现将调研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农机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农机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有的县(市)原有农机监理机构连人带编划入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造成县(市)农机监管工作人员短缺,农机监理业务开展缓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机构改革后哈密市伊州区原农机安全监理站连人带编划入哈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伊州区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二是违法违章现象普遍存在。各地仍存在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农机具防护装置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突出。如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布拉克村、原种场存在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粘贴检验合格标志现象。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播种机链条无防护罩。三是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有的农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培训档案资料不规范或培训学校教练员资格不符。如库车市阿迪力农机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员资格不符。四是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合作社法人及负责人均不清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均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制度、驾驶员和农业机械登记台账,安全教育具体措施均未落实。如吐鲁番市高昌区壹号红石榴合作社和信亿仁合作社法人及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不了解,也未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六是拖拉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检验率和检验质量不高。有的地方在检验拖拉机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能否正常上路行驶时,没有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21〕27号)要求把关,也存在对部分已检验的农业机械未录入农机监理平台系统现象。如和田地区洛浦县农机合作社未及时将已检验的拖拉机信息录入农机监理平台。
二、农机购置补贴方面
一是补贴资金兑付率低。如巴州、和田地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较快,截至3月初,申请录入分别达95%和110%,但兑付率仅为31%和0。二是补贴方案制定不合理。各地未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生产所需制定好实用易行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导致补贴机具中拖拉机占比过高。三是农机购置补贴限时办理执行不够好,超时率较高。各地在办结过程中,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均未按35个工作日要求完成工作。四是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有购机者不清楚限时办理,非种植业购机者反映不清楚所购机具类型是否有补贴,如畜牧养殖机械、林果初加工机械等。
三、农机培训工作方面
一是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建设薄弱。巴州农机化技术学校均已撒销,具备大型工程机械培训资质的学校只有5家,其中有2所具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培训资质,具有资质的培训教师少,教学设备配置较差,对社会办学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方面
一是党组织的建设需要加强。部分合作社尤其是一些以大户牵头成立的合作组织对党组织如何在合作社发展壮大中发挥作用认识不清,在合作社建立党组织积极性不高。二是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不高。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农户实际参与率低,规范化程度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内部尚未形成牢固的利益联结共同体,经营能力弱,品牌优势不明显。三是人才短缺。农机合作社领头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带头人少。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隐患治理,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地机构改革现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整治排查事故隐患,着重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特别是拖拉机违章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力守住不发生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
(二)强化规范实施,优化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巴州、和田地区应加快对已录入机具的资金兑付力度,按照录入时间顺序兑付并严格限时办理,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科学用好补贴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尤其是对畜牧业养殖机械、林果初加工机械补贴政策的宣传。积极探索优化南疆差异化补贴政策,提出建议方案。
(三)加强先进适用的农技术推广,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精准施肥、果园作业等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膜回收再利用、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和机械装备的试验研究。
(四)加强引导,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培训学校规范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引导各地农机合作社、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二是继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扶持引导力度,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合作社及示范田经营管理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多方争取支持,加快合作社机库棚、维修间、停机场坪及农机化培训学校教练场地、教学模具等基础建设。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隐患治理,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地机构改革现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整治排查事故隐患,着重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特别是拖拉机违章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力守住不发生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
(二)强化规范实施,优化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巴州、和田地区应加快对已录入机具的资金兑付力度,按照录入时间顺序兑付并严格限时办理,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科学用好补贴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尤其是对畜牧业养殖机械、林果初加工机械补贴政策的宣传。积极探索优化南疆差异化补贴政策,提出建议方案。
(三)加强先进适用的农技术推广,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精准施肥、果园作业等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膜回收再利用、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和机械装备的试验研究。
(四)加强引导,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培训学校规范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引导各地农机合作社、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二是继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扶持引导力度,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合作社及示范田经营管理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多方争取支持,加快合作社机库棚、维修间、停机场坪及农机化培训学校教练场地、教学模具等基础建设。
以上问题请各地州正对以上问题,举一反三,逐项对照按要求整改到位,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