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库尔勒市财政局
库农发〔2023〕11 号 签发人:任胜富
关于印发《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
为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发展,根据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发[2021]83号)文件要求,结合库尔勒市实际情况,制定《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2、2023年库尔勒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
3、库尔勒市乡(镇、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明细表;
4、库尔勒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汇总表。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库尔勒市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发[2021]8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益,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范围: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55个品目。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优先保障粮棉、林果、畜牧养殖、设施、特色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支持残膜回收、翻堆肥等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纳入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
(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
二、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库尔勒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南疆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政策的通知》(新农机函〔2022〕919号)执行。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继续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确定。以录入系统的补贴金额为准。
(三)补贴数量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一年度内享受农机具不超过200台(套)或1800万元;一户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套)。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标准和数量按照《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0〕151号)执行。
三、补贴资金分配与使用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2023库尔勒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95万元,历年结转0.0395万元,共计2295.039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已购买未补贴的机具和报废更新补贴机具,各乡(镇、场)申报补贴资金额度,参照报废机具台数等,由库尔勒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乡镇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附件2)。
四、补贴操作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份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补贴机具的经销企业必须悬挂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牌,所销售农机补贴产品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并有永久性铭牌。
(二)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自主向当地乡(镇、场)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
(三)确定补贴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场管理机构确定,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汇总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四)系统信息录入。由各乡(镇)场组织人员审核购机补贴相关资料,办理购机手续,并将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录入补贴系统时严格审核购置者提供的相关资料,确保实际购机信息(包括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内机具信息相符,做到“谁录入、谁负责”。各乡镇场要积极向农户推广手机APP录入信息工作,确保手机APP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五)补贴机具核实。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由各乡(镇、场)负责,组织专人开展入户核查,做到“见人、见机、见票”, “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核实率100%。核实结束后,乡(镇、场)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并将《库尔勒市乡镇场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3)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各乡镇场完成补贴资金范围内的机具及资料审核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七)建立购机者农户档案。各乡镇场核实无误后,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与购机户的身份证、一卡通、户口本复印件,人机合影,机具铭牌图片,合格证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一并上报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1、调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波 库尔勒市副市长
副组长:任胜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世民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李继雄 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缪 亮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乔 森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天亮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佘俊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场)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任胜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佘俊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全市农机购置实施及补贴档案整理工作,市财政局严格按补贴程序兑付补贴资金,并上报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
2、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农机市场的监管。各乡(镇、场)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申报、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审核、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各乡镇场要做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积极引导农民向适合本地农业生产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设施农业配套装备、特色作物移栽、收获等机械和薄弱环节及关键技术机具倾斜,努力改善拖拉机配套机具比例不合理和机具老化的状况。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场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乡、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应补尽补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政府网站、自治区固定网址及时公布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支持推广目录、举报电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将在补贴工作结束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购机农民10%。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逐级上报。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周一升国旗、干部下沉、“访惠聚”工作队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农民了解补贴政策、程序和要求,同时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宣传到户到人,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附件2
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 乡镇场 | 申请资金(万元) | 分配资金(万元) |
1 | 英下乡 | 50.0 | 25.8 |
2 | 阿瓦提乡 | 390.0 | 200.22 |
3 | 哈拉玉宫乡 | 142.0 | 73.0 |
4 | 普惠乡 | 200.0 | 102.75 |
5 | 托布力其乡 | 520.0 | 266.91 |
6 | 铁克其乡 | 100.0 | 51.45 |
7 | 和什力克乡 | 60.0 | 30.93 |
8 | 恰尔巴格乡 | 40.0 | 20.67 |
9 | 上户镇 | 400.0 | 205.35 |
10 | 原种场 | 80.0 | 41.19 |
11 | 兰干乡 | 80.0 | 41.19 |
12 | 西尼尔镇 | 330.0 | 169.44 |
13 | 阿瓦提农场 | 590.0 | 302.82 |
14 | 普惠农场 | 643.0 | 330.009 |
15 | 沙依东园艺场 | 75.0 | 38.625 |
16 | 库尔楚园艺场 | 59.5 | 30.674 |
17 | 包头湖农场 | 605.0 | 310.515 |
18 | 经济牧场 | 33.5 | 17.336 |
19 | 普惠牧场 | 70.0 | 36.1605 |
合计 | 4468.0 | 2295.0395 |
附件3
库尔勒市2023年乡(镇、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购机者 姓 名 | 地址 (村、组)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 | 生产厂家 | 经销商 | 行驶证 号码 | 机 具 价 格 | 补贴 金额 | “一卡通”帐号 | 农户签字 (手印)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管领导(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4:
库尔勒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 补贴台数 (台) | 发放金额 (元) | 备 注 |
合计 |
主管领导(签字): 复核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