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单位、个人: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衔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贴申请办理
2024年6月1日零时之前购置的农机具,执行现行政策,仍可在现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上办理补贴申请;自6月1日零时之后购置的农机具,暂停补贴申请,届时将关闭现行系统,在国家对系统进行升级后,方能申请受理补贴申请,补贴范围及标准待《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发布后,按新规定执行。(对因旧系统暂时关闭,未及时录入的6月1日以前购机的补贴申请,待系统升级完毕后,仍可继续录入申请)。
二、关于补贴产品投档审核
2024年6月1日零时起暂停受理补贴产品投档,待新一轮最高补贴额分档一览表发布后,开放系统,受理投档申请。
特此公告。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