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精河县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精河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作业实施方案》,各乡镇、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补贴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现将精河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资金分配情况:
2018年分配给我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85.173万元,结转2017年剩余资金985.173万元,调深松资金使用106万元,2018年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091.173万元。
二、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中共计投入购机资金4509.528万元,投入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计1091.173万元,购机者自筹资金3418.355万元。全年受益户113户。补贴各类农机具133台(套)。其中:动力机械18台(架),使用补贴资金96.04万元;耕整地机械16台(架),使用补贴资金16.771万元;田间管理机械10台,使用补贴资金10万元;种植施肥机械63台(架),使用补贴资金43.59万元;收获机械19台(架),使用补贴资金908.469万元;其他机械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16.24万元。2018年完成总资金额度的100%。2018年剩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0.03万元,结转至2019年使用。
精河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