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
公告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喀什地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敞开补贴、应补尽补”总体要求,我县继续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先购后补”政策。
2018年具体实施情况如下:我县在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44.3350万元,实施完成944.1315万元,共购置各类农机具499台或架,受益户403户,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7台,各类收获机械40台或架,其他机具232台或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