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检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考核对象、内容与指标
绩效管理考核主要对象为各地州市农机局,同时延伸到各县市,各县市的绩效管理考核以所在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为主体,参考自治区考核内容执行。
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同时设置附加项和一票否决项。
三、考核办法
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自治区局负责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评
各地、州、市农机局结合辖区农机购置补贴整体工作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同时形成自评报告报自治区农机局。
(二)查验核实
自治区农机局采取资料查看与日常工作检查,实地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州、市农机局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1)资料审查。对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调研情况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2)实地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县市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3)结果评定。核实结果与自评分数差异较大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和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分数≥90)、良好(80≤分数<90)、一般(70≤分数<80)、较差(分数<70)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
四、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自治区局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二)11月20日前,各地、州、市农机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12月15日前,自治区局组织资料审查、实地考核及对县市的随机抽查。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地、州、市农机局予以表彰,对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各地党委、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管理处,计财处、市场监管处和监察室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开展。各地、州、市农机局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州、市农机局要及时总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核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扩大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效果。自治区农机局将进行政策指导,进一步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掌握绩效管理工作方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构建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机制,自治区局将组织督查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集中督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