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和田地区根据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通过克服困难,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圆满完成了任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自治区下达和田地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7040万元,2016结余资金1220.87806万元,共计8260.87806万元。截至2017年底共实施资金1930.553万元,购买各类农机具1208台,其中:拖拉机726台,其它农机具482台(架),受益农户100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