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图什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口各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及克州党委书记张金标《关于对克州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汇报>的审核意见》(克财农专报〔2015〕1号)的批示,在总结近年经验和我市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我们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阿图什市2015 -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阿图什市2015 -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附件2)、《阿图什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附件3)、《阿图什市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基本操作程序》(附件4)、《农机深松作业验收单》(附件5)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阿图什市2015 -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阿图什市2015 -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3.阿图什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
4.阿图什市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基本操作程序
5.农机深松作业验收单
6.阿图什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阿图什市农机局 阿图什市财政局
2015年3月3日
抄送: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阿图什市农牧机械管理局,各乡(镇)
阿图什市农牧机械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印发 |
附件1
阿图什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持续生产供给为目标。以巩固提高粮棉全程机械化为重点,大力推广标准化种植,稳步提升畜牧业、林果业、玉米、小麦精量播种机械、特色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节水农业,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农机化平衡发展;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质量、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所有农牧业乡(镇、场)范围内实施。按照因素测算法并结合资金需求预测和补贴绩效考核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乡(镇)补贴资金规模,测算因素为耕地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林果业面积、牲畜存栏数、设施农业面积和农机总动力。
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所辖乡(镇、场)资金规模。上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报市备案后结转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加快推进玉米、棉花、小麦精量播种机械,淘汰报废落后的播种机具,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新农机办发〔2012〕69号)执行。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等大宗作物生产关键环节作业机具,兼顾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特色农业发展所需机具。将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市结合实际压缩到为11大类37个小类118个品目(详见附件)。
全市范围实施敞开补贴,实施“先购后补”的程序,简化操作程序,便于农牧民办理补贴手续。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秧盘、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和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鼓励各乡(镇)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待农业部审核批准后,另行通知。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或需求趋于饱和的,自治区将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上报市局,同时要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新增补贴档次的产品的监管。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1、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在申请补贴对象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3、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可优先补贴。
4、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经销企业不参与补贴管理软件操作流程。为方便农民选机购机,各乡(镇)从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导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名录,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5、补贴对象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6、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原则上不超过1台。享受的配套农具最高不超过3台,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5个标准棚配置;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的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3台(套)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继续实行“农民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补贴操作方式。
各乡(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号)、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13〕2号)和本意见规定,采取简易化的补贴操作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操作。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补贴启动实施后市农机管理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市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阿图什市农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具体明确到岗位。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要求,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在科学制定本地实施指导意见和资金分配方案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各乡(镇、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纪检、财政、兽医,林管、农机、水管各村负责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补贴规划、资金分配计划、敞开补贴、重点推广机具等重大事宜,完善补贴政策实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监督机制。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应报市农机局备案。
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要求,做好补贴对象确定公示、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
市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农〔2013〕6号),要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农机管理部门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全市开展先购机再申请补贴。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在补贴实施具体操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
1、把好宣传申报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补贴政策、操作办法、资金计划、使用进度等的宣传公示,对政策新变化要重点宣传,宣传到户到人,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动员广大农牧民购机后积极申报填写《克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及时快捷受理,对补贴政策和实施情况要公开到村。
2、把好补贴对象确定确认关。乡(镇)人民政府从快从速等量等额确定补贴对象。市农机局对乡镇上报的补贴对象和机具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局及时予以确认。
3、把好自主购机关。补贴对象经确认后可以在自治区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农民与企业自主议价,杜绝行政干预,防止企业误导宣传。
由市农机局负责对上传人机合影、发票照片、补贴机具实行喷码喷号工作。
4、把好机具核实关。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村委会组织落实好已购机具核实工作,乡村组织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市农机局帮助组织开展核实。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建立“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5、把好资金兑付关。市农机局及时受理乡镇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抽查审定兑付资金额度,确保资金兑付前完成机具核实,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乡村两级组织将补贴款发放给农民。补贴启动实施后市农机管理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市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工作。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对区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
市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并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管理规程及自治区软件管理办法加强监管,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各乡(镇)农机站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市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要保护个人隐私。
市农机管理部门将及时公开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并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公开到村。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乡(镇)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农机局、财政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市农机局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提供虚假凭证、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逐级上报市农机局。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购机者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风险意识。市农机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平稳运行。要加强对乡(镇)、村等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
七、深松作业补贴工作的相关要求
各乡(镇)制定2015年农机深松作业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深松作业实施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补助资金不超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15%,具体操作方式按照《阿图什市2015 -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基本操作程序》要求进行。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研, 制定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的规划。
八、相关材料报送
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指导意见,于2015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备案。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财政局。
附件2
阿图什市2015-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农民自愿、补贴引导、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适宜乡(镇)农机实施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建立农机深松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加快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按期完成克州下达我市的实施作业总体任务。要坚持突重点突出、统筹廉顾,向粮棉主产区和能够大面积实施的地方倾斜;部门联动、形成上下一条心、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要坚持科学规划、市场运作,既要注重宏观引导,又要保护农民自主主权,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要坚持公开公正,农民受益,做到资金分配、作业面积和补助对象确定等公正公开透明。
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选择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执行。
2015年度阿图什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资金1297.463万元(2015年农机补贴资金923万元,2014年剩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4.463万元),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95万元,可以补贴6.5万亩地。
二、实施范围、规模
各乡(镇)深松整地作业面积由阿图什市按照自治州下达的总任务,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确定。
各乡(镇)根据任务自行确定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和试点地区,应综合考虑农田基本条件、农机工作基础、机具装备、政府支持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因素。各乡(镇)要加强试点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开。
各乡(镇)应根据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及时确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规模。资金使用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补贴对象、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深松作业补助对象以实施农机深松作业的农户为主体。
(二)补贴标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按照资金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补贴标准为30元/亩。
(三)作业方式。由农户自主选择作业方式,鼓励采取“旋耕+深松作业”或“犁铧+深松作业”复试联合作业。单一深松作业模式也可以补。
(四)补贴方式。农机深松作业坚持“定额补贴、公开透明、先作后补、兑付到户”,凡达到深松作业标准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并对作业面积、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农机部门编制补贴资金兑现底册,由乡镇乡财政所集中统一向农机户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财政所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深松作业的区域,补助面积并报市农机局和财政局备案。
(二)作业要求与作业质量。
1、根据不同土壤条件和作物要求选择相应机具进行深松作业,作业时土壤含水量应在15%~22%之间。
2、根据土壤条件和土壤压实情况,不同作物的农艺要求,确定深松深度,深松深度≥400mm,以能打破犁底层为基准。深松深度稳定性≥80%。
3、深松作业时间在春季、秋冬季进行。
4、具体标准惨照《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5、签订作业合同。种植户自主或村委会组织种植户与作业方自主洽谈方式进行深松作业,签订作业合同书一式三份,村委会,种植户,作业方各一份。种植户自主深松作业或种植户与作业方合同作业,明确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员等。
(三)验收补助资金兑付。验收应由村、乡、市农机部门联合完成,自行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应与农机户、质检员、村委会、种植户四方签字确认。质检员及供需双方对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委会在对作业方和种植户、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报《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上报乡政府(村级对深松作业验收面积要达到100%)。乡政府按对村委上报深松作业进行核查核实确认后上报市农机局(乡(镇)按照深松作业总户数的5%进行核查)。市农机局联合农业、财政及相关部门对各乡上报的深松作业进行抽查核实后市抽查应不少于总户数的1%。),农机部门出具《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乡(镇)党委或政府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协调工作,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顺利实施。市、乡、村三级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市农机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导工作。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工作的关键在于质量与面积的检验与核查。基层需要培养和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文化和技术素质、责任心强、能吃苦的农机深松检验员队伍。农机深松质量检验员由村委会聘请,乡(镇)政府确认,以能力强、威信高的村干部为主。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对质检员应逐级开展岗前培训。
各级财政要根据实施深松作业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作业合同及各种表格的印刷、作业效果监测及组织宣传和检查验收中所发生的费用。
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抽查,开展绩效评价。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市农机管理、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
(六)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市、乡(镇)要加强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在抗御自然灾害,提高粮食产量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搞好农机深松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公开深松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和质量要求,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作业面积准确、质量合格和补贴资金安全,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做好数据、图片等各类资料收集以及档案归档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各乡(镇)要制定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并备案,相关工作总结与当年12月15日前上报市农机局。
附件3
阿图什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
一、补贴对象:
本乡(镇)辖区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服务的个人和经注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外地户口必须有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明)。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户。
二、机具购买
(一)补贴对象按照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二)补贴对象在全疆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机购机。选择的经销商须在新疆取得《自治区农机经营技术服务合格证》,并由生产企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
(三)经销商当场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补贴申请和机具核实
申请人填写《克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乡镇政府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会同村委会组成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盖章,乡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跨村的经营组织可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四、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购机后20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审批表》、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等资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
五、补贴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购机者相关申请补贴资料汇总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财政局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批意见,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卡(农民)。
附表:克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4
克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基本操作程序
为加大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推广力度,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落实到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制定本操作程序,请参照执行。
一、签订作业合同
由村委会组织农户与作业方自主洽谈,并签订作业合同。作业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会、农户、作业方各1份,明确作业地块及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补贴金额、质检员等。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根据农时要求,保证公示期间不影响深松作业开展。
二、深松作业
作业合同公示无异后,作业方按照作业合同要求提供深松作业服务,根据深松类型、当地工资水平、作业成本的实际,可以适当收取作业差价。
三、乡、村两级作业核实
深松作业完成后,质检员(或联合农户)逐户逐地块检验深松作业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填写《农机深松作业验收单》,作业机手、农户、质检员和村委会四方签字,并对实施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村委会在对作业方和农户、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按照深松作业总户数的5%进行核查核实后,并对村级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市级农机局。
四、市级审核验收
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联合农业、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作业面积逐村进行抽查,每个村抽查面积不少于作业总户数的1%,其中作业方给自己农田深松的必查、作业量大的必查、有举报线索或疑问的必查,要做到项目区村村必到、承担深松作业的机手人人必查。检查结束后,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电视、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在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出具《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五、兑付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对农机部门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手、农机服务组织。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条件的,采用其他方式兑现补助资金。补助兑付后,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对总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