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2019年我县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发〔2018〕11号)精神和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制定并印发了《且末县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且政府【2019】73号文件精神,实施了且末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最高补贴标准。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且末县实施继续实施南疆地区补贴标准(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价格的45%),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规定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确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9年下达给我县农机补贴项目资金3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购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两项。全县13个乡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发放农机购置补贴299.93万元(农机补贴289.48万元,报废(更新)机具补贴10.45万元),补贴机具241台(报废更新补贴机具50台),全县受益户186户,补贴资金执行率达99.97%。
1、阿热勒镇补贴11户、补贴机具15台,报废(更新)补贴机具4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83550元;
2、琼库勒乡补贴12户,补贴机具17台,报废(更新)补贴3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200225元;
3、托格拉克勒克乡补贴10户,补贴机具17台,报废(更新)补贴3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55880元;
4、英吾斯塘乡补贴29户,补贴机具37台,报废(更新)补贴3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387755元;
5、巴格艾日克乡补贴15户,补贴机具22台,报废(更新)补贴5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51510元;
6、阔什萨特玛乡补贴22户,补贴机具25台,报废(更新)补贴10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340515元;
7、阿克提坎墩乡补贴26户,补贴机具30台,报废(更新)补贴16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599010元;
8、塔提让镇补贴32户,补贴机具40台,报废(更新)补贴5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317875元;
9、且末镇补贴1户,补贴机具1台,报废(更新)补贴1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9210元;
10、良种场补贴14户,补贴机具18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301435元;
11、阿羌乡补贴4户,补贴机具6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04730元;
12、库拉木勒克乡补贴4户,补贴机具4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01420元;
13、奥依拉克镇补贴6户,补贴机具9台,使用补贴资金共计136185元。
2019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实施完成后一次发放,由各乡镇财政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且末县农村信用社发放,于12月7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由各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督查政策落实、抽查补贴机具到位情况。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且末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周斌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联系电话:13779336161 经 办 人:张凤玲 联系电话:15276466088
2.且末县财政局 经办人:乌斯曼·肉孜 联系电话:13999606871
且末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