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拉动效益,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农机发〔2016〕3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即新财农〔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按照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本着利农便农的原则,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农民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民)”补贴操作办法,经和田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通过,2017年和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
一、2017年中央下发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00万元,2016年剩余资金为153.5万元,共935.5万元 。2017年实施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17.671万元,主要用于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畜牧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林果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实施农业和农机深松补贴等机械购置。2017年年底剩余资金为735.829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条件、申请、审查、确认、购机程序、五个制度以及地点和要求等。
三、为方便农民及时了解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事项,在和田县农机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号码为:
和田县农机局:0903-2023251
18199371555
和田县农机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