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便函〔2020〕1020 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发〔2018〕1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精神和要求,对2020年生产企业自主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开展了归档工作。
截止2020年11月12日,第三批审核通过979个产品。现将通过归档信息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对公示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产品信息的准确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刘朝宇 王雄
联系电话:0991-4315454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71号 邮编:830054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审核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公告表(第三批)(979个).xls
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三批)的通知.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