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塔城市根据地区的相关要求,通过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完成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塔城市使用本年度及上年结转资金,共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2.785万元(其中实施报废补贴1万元),补贴农机具658台(架),受益户数494户。(其中耕整地机械16台、种植施肥机械210台、田间管理机械6台、收获机械72台、收获后处理机械20台、畜牧机械6台、动力机械172台、GPS导航系统98台、植保无人机1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