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投档农机企业约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机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的通知》(新农机函〔2020〕9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审核工作办法》,我区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开展投档审核工作,发现部分农机企业存在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非补贴产品投档等违规行为。
考虑到疫情等原因,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涉及违规企业以视频方式进行集体约谈(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涉及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书面报告报至我单位,并指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1月15日前扫码加入到微信群(附件2),便于参加约谈视频会议。我局将根据书面整改报告及视约谈情况,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或不参加视频约谈者,视为拒不配合调查,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联系人:王雄
联系电话:0991—4315454
邮箱:xjnjjdz@163.com
附件1、2.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