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实施情况公告
2020年精河县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精河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作业实施方案》,各乡镇、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补贴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现将精河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分配给我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0万元,2020年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484.369万元。
二、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中共计投入购机资金5989.3026万元,投入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计1484.369万元,购机者自筹资金4504.9336万元。全年受益户390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23台(套)。
其中:(一)动力机械43台(架),使用补贴资金296.132万元;
(二)铧式梨、联合整地机32台(架),使用补贴资金23.506万元;
(三)喷杆喷雾机15台,使用补贴资金15万元;
(四)铺膜播种机161台(架),使用补贴资金77.556万元;
(五)棉花收获机12台(架),使用补贴资金567万元;
(六)农业用北斗终185台(套),使用补贴资金283.434万元。
(七)植保无人机18台,使用补贴资金23.4万元。
(八)打(压)捆机、割草机7台,使用补贴资金15.696万元。
(九)残膜回收机25台,使用补贴资金90.231万元。
(十)果类蔬菜收获机、果蔬烘干机15台,使用补贴资金36.34万元。
(十一)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台,使用补贴资金47.62万元。
(十二)水稻插秧机2台,使用补贴资金3.5万元。
(十三)饲料混合机、饲料制备机4台,使用补贴资金4.954万元。
2020年完成总资金额度的87.3%。2020年剩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15.631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
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二0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