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计划
根据自治区、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我县《玛纳斯县2019年至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计划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2019年分配给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牧民购买需求,我县仍有380台套,1525万元的机具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通过争取2020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为我县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0万,截止目前资金已到位并已分配农机购置补贴系统。
二、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计划
资金分配下达后,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经协商决定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先将2019年未享受农机补贴的机具进行手机APP录入,计划在4月20日以前将2019年7月15日以前报名未补贴的380台套,1525万元的机具信息录入完成。
针对2019年7月15日以后至2020年新购买机具我县将继续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切实增加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供给;坚持普惠共享,切实推进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切实增强玛纳斯县广大农牧民对政策实惠的获得感;坚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政策实施更加符合玛纳斯县生产实际。按照“缩范围、控比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保障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对补贴机具品目、补贴范围等方面进行规范调整。
为确保2020年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协商决定,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完成2019年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录入任务后,剩余资金将全力以赴用于2020年春耕生产需要机具,确保春耕生产使用机具给予优先补贴,春耕生产需要机具主要有以下几类:
翻转犁(液压翻转犁4铧及以上)、联合整地机(≧3.6米)、驱动耙、机采模式精量铺膜播种机(2/12、3/12、)、玉米精量播种机(2/4、3/6、4/8)、残膜回收机械、12m以上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补贴拖拉机动力不小于50马力,含50马力、农业北斗终端(卫星导航)。
由于无人机是2019年下半年进入新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录,因此玛纳斯县2019-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未将无人机纳入到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现将无人机补充到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政策中来。
经玛纳斯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数量及验货核实等程序仍以《玛纳斯县2019年至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主。
2020验货核实阶段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协商决定将分两批进行验货,第一批主要以2019年补贴机具为主,第二批以2020年新购进机具为主。验货核实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批、分片进行,严格控制现场验货人数。
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日